一、本次场地对外出租公开竞价的基本情况
1、名称:武汉轻工大学校内部分场地招租项目
2、地点:常青校区、金银湖校区
3、本次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出租的场地共3处,目前正在运营,具体情况见下表:
竞价代码 |
经营项目 |
现经营项目 |
地 址 |
门牌号 |
底价(元/m².月) |
面积(m²) |
1 |
自行车修理 |
自行车修理 |
常青校区桂园公寓院内 |
公寓办公楼4号 |
85 |
12.47 |
2 |
仓库 |
仓库 |
常青校区桂园公寓院外 |
公寓办公楼3号 |
85 |
16.87 |
3 |
照相 |
照相 |
金银湖校区4号学生公寓一楼大厅 |
金湖4号大厅 |
40 |
8 |
备注:
1、本次场地出租的租赁期为2017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15日。
2、每一个竞价代码所属场地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分竞价。
3、所有场地只能按现有项目经营,不得从事其他项目。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个人应当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参加投标的个人和法人应具有从事与经营项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资质,特殊行业还需有特殊行业许可证。
2、所有竞价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3、竞价申请人报名领取竞价文件后须按每一场地缴纳3000元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并确定中标人后退还。
三、相关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服从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参与竞价的如果是曾经租赁本校门面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在承租期内须无任何违法违规或者违约行为,且无任何不良经营记录。
3、竞价人所参与竞价场地的经营项目必须与本竞价公告中约定的经营范围相同。
4、参与竞价的个人不能是与学校建立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
5、竞价人必须在符合本次竞价所规定的全部条件下自行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
四、竞价申请人报名及开标有关说明
1、竞价文件获取时间:竞价文件从2017年 7 月 3 日起至2017年 7 月 11 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每份0元,售后不退。竞标文件获取地址:后勤保障部办公楼106室。
2、竞价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参与竞价前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均需原件)、经营许可资质;竞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参与竞价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经营许可资质。
3、竞价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7年 7 月 13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210室公开竞价。届时敬请参加本项目竞价的竞价人代表出席竞价会。
4、竞价时,竞价人须出具参与竞价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缴款收据。
5、现场踏勘由竞价人自行前往踏勘。
五、竞价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武汉轻工大学
纳税税号:42010444162556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常青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017501049200007 行号:879262
六、联系方式
出 租 人:武汉轻工大学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中环西路特1号
邮 编:430023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5825100
苏老师 联系电话:85823401
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