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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公寓吹发机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9日 15:54浏览量:

      

武汉轻工大学拟引进社会化服务全额投资学生公寓吹发设备,现对学生公寓自助吹发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公寓自助吹发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只提供自助吹发机设备安装场所、电源,不作任何投资。拟引进社会化服务全额投资学生宿舍吹发设备,并拥有投资范围内自助吹发机自主管理的收费权。项目要求采用全新吹发机,并根据学校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中标方须承担所有吹发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维保、电费及经营管理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自助吹发机产权归中标方所有,中标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自助吹发机所有设备并全部清理出校外,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3.服务合作期限为3年(2021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美容美发行业设备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评审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二)获取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办公楼106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开标地点: 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办公楼210室

(二)开标时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信息发布媒体

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网站,请投标人关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7-85823401

        范老师           027-85821591

                                                                  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