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
学校资产处已启动《开展 2024 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盘点基准日及范围
1.资产盘点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系统目前未到设置 时间)。
2.资产盘点范围:在基准日之前购建(含受赠)的在账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在盘点之列,例如:设备、家具、图书资料、 陈列品、构筑物、软件等。
二、资产盘点工作要求
1.各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中心分管部领导组织实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属单位的清查盘点工作。
2.各中心要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中心主任、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管理人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认真做好清查盘点各环节的工作,实时修改完善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以确保账实相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3.各中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中心固定资产情况。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明细账是账物核对清查的主要依据。要对全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查盘点切实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相符,资产标签张贴到位、条码清晰完整。实际资产信息有变动的,要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做到账物一致;尤其要注意岗位调整、离职、退休等人事异动人员的资产交接信息,需及时更新。通过清查盘点,对闲置积压资产汇总记录,查明购置日期、使用时间和技术状况等,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情况说明。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不得瞒报和虚报。
三、资产盘点报送时间与要求
资产清查盘点报告需各中心资产管理员与中心主任、分管部领导签字。各中心请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将盘点报告纸质版报资产与商贸服务中心吴志勇。
后勤保障部
2024年12月19日